即供应商、经销商在交付汽车的同时未交付整车出厂合格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产品保修及维修保养手册、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等随车凭证和文件。
即供应商和售后服务商对消费者限定户籍、限定产品、强制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行为。
即经销商未在经营场所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存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行为。
即供应商、经销商基本信息未在时限内通过信息系统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未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汽车销售数量、种类等信息。
即经销商向消费者销售汽车时,未核实登记消费者有效身份证明,不签订销售合同,不如实开具销售。
即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未在时限内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移交供应商,未及时通知消费者并在供应商的配合下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
即供应商、经销商未建立消费者投诉制度,未明确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具体部门和人员,未向消费者投诉渠道,未按时间办结群众投诉。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活动将持续至今年11月,在专项整治期间实行拉网式检查,做到检查一家、宣传一家、备案一家、规范一家。
对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关、在自查自纠阶段仍不能改正到位的相关企业,商务部门届时将对其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相关结果,同时将违法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届时群众如需举报投诉,可拨打相关电话,或通过市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热线进行联系,我市各级商务部门承诺将及时回应群众。张静初奉子成婚南宁格力空调维修http://5964071.shop.m.lieb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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