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汽车资讯 > 正文

【权威发布】2016年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和报名考

类别:汽车资讯 日期:2017-11-22 15:16:52 人气: 来源:

  近日,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简称全国机考办)印发了《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了将实际操作考试调整为计算机模拟方式、加大考点建设力度、优化考试报名条件等具体事项。另外,全国机考办还同步印发了《关于2016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布置了今年的考试工作。现就2016年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和今年工作安排做以下说明:

  机动车检测维修业是交通运输业中与普通百姓生活联系密切的民生服务业。交通运输部从人、车、、等道运输要素入手, 2014年联合等十部委印发了《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同年还召开了全国机动车维修工作会议,杨传堂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特别就加强机动车维修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加强机动车维修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这项制度于2006年由原人事部、原交通部联合建立,是一项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实施适应了机动车检测维业转型发展提升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关键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的重要举措,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建立和实施好这项制度对于提升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素质,加强机动车检测维业管理和服务,机动车检测维修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不同层次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这项制度设置了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和机动车检测维修高级工程师三个级别,建立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提升的职业晋升通道。按照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的内容,设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和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3个专业。目前已开展了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两个级别的考试工作。

  具体的考试科目为: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2个科目,分别是《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3个科目,分别是《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采用实际操作的考试方式,其他两个科目均为纸笔作答。

  这项考试自2012年正式启动以来,已连续开展了4年,截至目前已有、、山东、上海等18个省、区、市开展了考试,2107人取得了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交通运输部共同核发,全国有效。

  取消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作为当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国家有关职业资格清理规范政策表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是取消所有职业资格,更不是取消职业资格制度,而是要纠正职业资格在数量上过多、在设置上过滥、在实施上过乱、在就业准入上过于随意等问题,让职业资格回归本位、更好发挥应有作用。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三特三安”要求的职业,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对其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公布了《关于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第一批公告》,对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予以保留。在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取消后,部在新修订的《道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机动车维修管理》中,增加了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实施的条款。

  《道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第六条第一款:“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执行。”这是《道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第一次写进国家职业资格有关内容,明确了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执行依据。

  《道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第六条第四款:“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机动车维修管理》第五条第五款:“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这里的鼓励包括四个层面的含义,一是鼓励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取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二是鼓励企业优先聘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三是鼓励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将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纳入到行业管理,包括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环节;四是通过亮牌作业等方式,引入社会评价,提高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的机动车维修检测服务。

  因此,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是落实行业管理要求的具体举措,将在提升机动车维修关键岗位从业人员素质、加业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称的实现途径,考试合格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各等级职业水平证书的,用人单位可聘任相对应的技术职务。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的,可聘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证书的,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制度由低到高为从业人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水平提供了上升的空间。

  机动车检测维修职业资格是对从业人员能力水平的评价,还有助于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地位。目前我国机动车检测维业的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缺口较大,职业水平需要不断提高。而从这两类关键岗位的技术要求来说,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部印发的《机动车检测维修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识管理办法》,取得机动车维修士、维修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标识。将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与职业资格结合起来,推行从业人员亮牌作业。让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维修士上岗期间佩戴标识,有利于通过职业资格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服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全国机考办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1号)联合成立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负责研究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相关政策。

  全国机考办印发的《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三个方面对原有的考试内容进行了调整:一是将《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的考试由计算机结合实车的实际操作方式调整为计算机模拟方式,考试时间由120分钟调整为60分钟;二是加大考点建设力度,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考点规划和审核,考点可以设在符合条件的设区的市;三是优化考试报名条件,非工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原来《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采用计算机结合实车的实际操作考试方式,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不足。行业管理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考点和考生等多方面都集中反映原有实际操作考试存在着不适应行业需求、不适应考试需要的情况,迫切需要。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计算模拟考试方式更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特点。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事维修工艺流程制定、诊断疑难故障、维修技术管理等工作,不同于一线从事车辆日常、零部件更换的人员。对这一类人的考核更侧重于诊断维修故障,制定维修方案、工艺流程等内容,这些内容更适合用计算机模拟的方式呈现并考核。

  二是实际操作考试形式复杂、成本高、组织难度大、考试效率低、周期长、不便民利民,已经严重不适应考试需要。实操考试虽然是从2012年开始实施的,但考试形式是在2006年印发制度文件后确定的,模式、技术已经落后。当时确定的实际操作考试需要车辆、设备和场地,考生需要在多个考试台上考试;建设考点投入的资金成本高,增设考点难度大。另外,一个考点一天下来也就能考8到10个考生,考试效率非常低,导致实操考试往往要持续1个半月,也增加了考务管理的难度和风险。

  三是计算机模拟方式是考试技术的发展方向,实行计算机模拟考试是大势所趋。比如,国家医学考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都采用计算机模拟考试方式。即使是技能型人员的技能鉴定实际操作科目,也有很多在使用计算机模拟考试方式。而且目前计算机模拟技术已经相当成熟,能够采用多、3D建模、虚拟现实等技术考核实际操作能力。

  四是由于现有实际操作考试方式,在更新知识技能的要求下,在原有模式上再进行技术升级难度大、成本高,而且这种小修小补已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因此,对实际操作考试进行和完善可以有效提高考试效率、降低考试成本,从根本上解决考试效率低、周期长、技术落后等问题,使考试更便民利民,有利于提高职业资格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为提升考试能力,扩大考试规模创造了条件。

  (二)加大考点建设力度,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考点规划和审核,考点可以设在符合条件的设区的市。

  首先是进一步明确了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对本地区考点的统筹规划和审核职责。对于要不要在设区的市设置考点,在哪些地区设置,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基本原则是有利于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开展,有利于方便考生参加考试,有利于考试组织安全、可控。具体程序是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考点的规划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次,为适应实际操作考试调整为计算机模拟考试的方式,出台了新的《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点管理办法》,对实际操作考点相应的场地、硬件和网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根据机动车检测维修实际情况和这几年考试工作中的反映,很多从业人员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因为专业所限无法直接报考工程师资格,此次做出了针对性调整,自2016年起,取得相关非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累计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工作年限比其他工学类专业人员相应增加1年。这里的相关非工学类专业主要是指理学、管理学类的相关专业。

  一是考试报名安排。按计划8月份各省会启动考试工作,实际上各省的考试报名已经开始了。从8月8日起到9月22日为考生报名时间。9月27日前,将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和理论考场编排。

  二是考试方式。按通知要求,今年将开展计算机模拟考试,但对于2016年采用计算机模拟考试有困难的省份,向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申请后,仍可采用原实际操作考试方式。这里主要是指考生人数少、调整方式难度大的省份,具体情况要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综合考虑。另外,今年采取原实际操作考试方式仅为过渡,自2017年起《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全部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

  三是对机动车整形技术专业的考试内容的调整。机动车整形技术专业的考生,在考试时可选择机动车钣金维修技术或机动车涂漆技术中的一个专业内容作答。这里的考试内容调整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四是考试时间。理论考试的考试日期为10月23日,上午8:30-11:30是《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下午14:00-17:00是《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每个科目都是3小时。

  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的实际操作科目考试日期为11月26日,在理论科目考试后约一个月以后进行。这是与往年时间安排的区别所在,也请考生们务必注意。

  采用原来实际操作考试方式的,考试时间在10月11日-11月27日期间,具体时间由省级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一是发布考试公告,各地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管理机构要提前确定考试报名点等有关信息,并于8月份发布考试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各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报考条件、报名点信息、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等考生需要周知的事项。目前各省已经陆续发布本省公告,安排了报名审核等具体事项。

  二是加强宣传。8月11日,中心已经召开了2016年度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会,向各省考试机构布置了今年的考试工作安排。接下来,中心将在此基础上通过网络、报刊、会议等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宣传,并在重点省份召开考试工作宣贯会,使考生了解考试相关情况,积极参与职业资格考试。还要加强中心与汽车维业协会的合作,通过协会与企业的联系,扩大职业资格在企业和从业人员中的影响力。做好与职业院校的对接,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双证书”工作。因此,请广大考生多注意中心和各省考试机构的宣传信息,及时了解相关安排和要求,另外,中心将会同各省考试机构,加强直接面向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和职业院校学生的宣传。

  三是考试报名。今年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采用网上预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考生要注意在9月22日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通过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网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到各省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完成报名确认;也可于9月22日前直接到当地报名点报名确认。各省考试管理机构将发布本省的考试通知,明确考试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这里请考生及时关注,避免错过现场确认而失去考试资格。

  五是考点建设。对于实际操作考试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点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考点建设和审核工作。确保考点的场地、计算机硬件和网络等符合条件。需要强调的是,原已备案的理论知识考点可直接承担理论科目考试,原已验收合格的实际操作考点,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考点管理办法完成对计算机模拟考试相关条件的审核,即可承担计算机模拟考试工作。如有新增的理论知识考点和实际操作考点,需经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后报职业资格中心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方能承担考试工作。这两类考点的审核确认都将在9月30日前完成。

  为做好今年的计算机模拟考试组织工作,部职业资格中心将于10月30日前完成实际操作考点系统安装,并组织计算机考场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考试实施阶段主要是完成理论科目和实务科目的考试工作。各省级考试机构加强考务组织管理,严格考试各环节要求,做好考试安全保密,并按要求做好监考和巡考,严肃考场纪律。

  考后工作阶段主要是考试后的成绩管理等工作。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要做好考试资料的回收、寄送及实际操作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等工作。纸笔作答科目考试的答题卡和实际操作考试科目的成绩光盘均应在本科目考试完成后3日内通过机要通道邮寄到部职业资格中心。部职业资格中心将按照求完成阅卷评分和合格分数线确认等工作,在年底前完成考试工作总结。

  考生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上缴中央国库的考务费和本省组织考试发生的考试费两部分。对于今年的考试收费工作,上缴中央国库的考务费收费标准不变。对于考试费部分,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委关于同意收取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10号)、《国家发展委 财政部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要求来开展,做好实际操作考试调整后的考试费标准确定工作,做到认真细致有据可查。考试费具体标准以各省考试机构确定公布的为准。

  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中华人民国道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道交通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

  除此之外,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的人员还应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或者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

  今年报考条件有了调整,取得相关非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累计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工作年限比其他工学类专业人员相应增加1年。这里的相关非工学类专业主要是指理学、管理学类的相关专业。想要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资格的考生可以对照一下条件,符合上述学历和工作年限就可以报考。

  第一,今年考试大纲、考试要求没有变,只是考试方式的调整,对考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要求和知识点没有变。第二,实操考试5个模块中车身修复、车身涂装、检测评估与运用管理等3个模块依然按照原来的人机对话方式进行。零部件检验、机电维修2个模块采用多技术、3D建模技术或虚拟现实技术等,可以实现对主流常见整车和零部件进行演示,并可以实现工具选取,零部件测量、故障诊断等实际操作。而零部件检验、机电维修2个模块的这种调整也是在原来试题模式和故障诊断思基础上的。第三,部职业资格中心会组织专家编写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方便考生了解并适应新的考试形式,包括提供考试系统使用手册、模拟操作系统或视频等相关技术资料。

  根据今年的考试内容,按照考培分离、培训自愿的原则,部职业资格中心鼓励各省机动车行业协会、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根据考试大纲编制考试复习资料为考生提供培训服务。

  推荐:

  

0
0
0
0
0
0
0
0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CopyRight 2002-2012 版权所有:汽车资讯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