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自9月1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再次降价。据了解,两个月前,市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8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时隔两个月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再降0.1元/立方米。
8月初,国家发展委称,我国将自9月1日起将各省(区、市)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省物价局决定同步降低我省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今年7月出台,从7月1日用气起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8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要求各燃气经营企业之间以及燃气经营企业与最终用户的具体结算价格,根据上游价格降价幅度,在现行实际结算价格的基础上,按照加权平均降幅相应降低供气价格。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82号)文件,决定从2017年9月1日用气起,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78元/立方米调整为2.68元/立方米。今天,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因为此次调整的是最高售价,淄部分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均比最高售价低,所以市场基本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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