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下同)毕业生(限报小学除语文、数学、外语以外的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3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013年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人员,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对待。2012年及其以前服务期满的,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对待。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置在设岗县(市)所在的市(地)级招生考试办公室。申报人员要到本人报考的设岗县所在的市(地)级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
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往届毕业生除须提交上述材料以外,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和学校及其主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经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2013年特岗招聘公告》附件的证明。
2、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相关理论和知识。参考书籍查看《2013年特岗招聘公告》
3、考试成绩确定后,省教育厅于8月3日通过以上公布的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考生可登陆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政策性加分之和,按照设岗县(市)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设岗县(市)各学段、各学科参加面试考核人选。确定的面试考核人员名单于8月5日通过公布的上述网站发布,并同时发布参加面试考核的相关信息。
3、面试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教师基本素质测试,一部分是教育教学能力考察。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素质测试50分,教育教学能力考察50分。
1、各设岗县(市)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三项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2、各设岗县(市)根据下达的设岗计划数、考生的总成绩、体检情况及调剂后的结果,由省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于8月15日前通过上述公布的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
拟聘“特岗教师”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省教育厅另行发文。
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拟聘特岗教师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免费认定教师资格,并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时,因其已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和面试考核,可不再要求其参加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的培训和考试以及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任协议书,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学姐别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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