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收有偿使用费3万,现在企业收首付承包金3万,以前的有偿使用费由包车的车主交,现在由车队交,所以车队又收我们首付承包金。
以上两项共是7万。这是行业协会的收费标准。(现在的行业协会,完完全全是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与企业的傀儡。
我到出租车行业协会王秘书长处申请查看《出租汽车经营使用权期满重新许可实施意见》、《2016年经营权到期车辆重新发包实施意见》及《市出租汽车协会章程》。
最后是在市交通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领导的帮助下,才告诉我.“如果要这个文件,需要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一把关兵(关兵是出租车协会会长)同意才给看。”
这就是出租汽车协会的秘书长。众所周知出租车协会的秘书长应该是全体出租车司机的代表,并为全体出租车司机服务。
可是就连本应该公开公示的国家政策都不给我们看。这样的协会秘书长不是某些利益集团的傀儡是什么?)
试想一个小公司如果有100台车,一台车多收55000元,那么100台车是多少钱呢?550万元。
这些钱都是出租车司机的钱,是出租车司机辛辛苦苦挣得,省吃俭用剩的。八年,100台车550万?
如果市5000多台出租车都如此的话(有很多车队己经这么做了,甚至更黑),270000000到300000000。3个来亿。
那么从2015年开始(以前也有收的,收的少)8年时间里这么多钱都将随着旧车下线,新车上线而跑到出租车公司手中。
这比当年的黄世仁,南霸天,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这钱也有不缴的,有关系有背景就可以走正常手续不用交。
如果你不交钱,公司就要给你指定合伙人。试想两个陌生的人在一起合作,保养.、修车、事故处理等等,费用均摊,这车能开吗?
及人问题(公、检、法,公务员。《中华人民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16号》,不准许经营者向出租车司机投资和分担经营风险。)
我把这些问题反应到,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一把主任关兵处。这位大主任告诉我,“企业经营行为,不。”
试问这位官(关)主任,出租车行业已经乱到企业开始收黑钱了。你还不管吗?你还坐视不管吗??你代表的可是啊!
出租车是国家的公共资源,出租车公司是在出租车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利用国家资源挣钱的服务企业。
(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受市交通局主管部门委托,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中的第,负责监督出租汽车,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出租车公司]
从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理出租车行业投诉举报及案件。)
请问这位大主任,这是不是你们的工作职责的原文呀?《2016年经营权到期车辆重新发包实施意见。》
曾经的市是全国出租车行业的模范,曾几何时变得如此。敢问关主任你是个什么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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