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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汽车“以租代购” 套多多价格贵

类别:汽车资讯 日期:2017-8-7 17:57:49 人气: 来源:

  沿江某汽车美容店打出“以租代购”的字眼招揽生意。记者从多家车商获悉,“以租代购”的分期租金包含了每年车辆需要缴纳的所有费用,即保险费、年审费等,无需消费者另付。“以租代购”:首付1~2万元,3年租期,每月支付租金约3500元,总支出约为14.2万元,租用合同期满,该车产权才可过户

  记者日前在本地市场留意到,有汽车商家推出“以租代购”业务,消费者即便没有“粤A”指标,也可通过租赁方式“购买”一辆带牌的新车,两三年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

  有消费者好奇:这种“以租代购”的方式,真的是无号牌指标族的“”吗?带着好奇,记者近期走访了本地的“以租代购”公司,一探虚实。

  有车主因摇不到指标,通过以租代购方式“购买”了车子,享受有车一族的乐趣。住在广州天河的李方,因久摇指标不中,于去年4月在东莞一家汽贸“购买”了一辆17万元左右的车。双方合同约定,李方支付2万元“首付”,并定期缴纳月租费,“租期三年”期满后,公司将车辆过户给李方。意外发生在今年1月,一家东莞的租赁公司找到李方,要求收回他租赁的车辆。根据该租赁公司提供的资料,李方租赁车辆的登记方竟是该租赁公司的法人代表,跟提供“以租代购”的汽贸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李方了解后才知道,当初签订“以租代购”的汽贸公司已经倒闭。李方除了白白支付8个月的高额月租费外,还赔了2万多元的首付和资料等费用,合计损失超过6万元。

  相对于李方的经历,韦先生的“以租代购”经历是幸运的。在2012年7月,韦先生在一家大型汽车经销商集团“以租代购”了一辆新车,四年多过去,合约已满,他也成功摇到了指标,车辆最终顺利过户到个人名下。韦先生表示,虽然“以租代购”总费用较高,但却解了当年用车的燃眉之急。

  在广州市沿江中的几家汽车美容店,门面长期打出“以租代购”业务招揽生意,南沙、花都等地也有规模不大的车商向记者推荐此业务。车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租代购”并非传统的租车方式,而是通过长租、用租金抵车款,当租金抵清了车款后,车子就属于“租车人”的了。好处显而易见:车款固定,租期长,低首付低月供使很多年轻人都负担得起,解决了一次性大笔投入购车资金的问题,减轻购车压力;很适合一些因各种原因未拿到指标的人群。

  记者调查发现,在2012年广州机动车限购后,粤A牌变得一号难求,有汽车厂家、大型汽车经销商集团推出了“以租代购”业务。但随着指定“以租代购”的车型售罄后,该业务很快就销声匿迹。“这种方式对于厂家来说赚不到什么钱。”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如今,因限购导致的“久摇不中族”增多,“以租代购”卷土重来,有车商期望借此赚些小钱。

  记者留意到,“以租代购”的车辆有刚上市基本没使用过的所谓“新车”,更多的是有一两年车龄的“准新车”。消费者可选择不同年份的车辆,通过先低额支付一笔提车款(大多是10%低首付或预支三个月租金、金的形式),约定租期,每月支付定额月租,在租期满后即通过过户的方式,成为该车辆的所有人。

  在对市内一家“以租代购”车商的暗访中,记者这位“买家”受到了热情的接待。销售人员表示,“以租代购”不需要信用审核,比按揭买车简单很多,只要看中车型即可签约。最终支付多少,根据记者所选择的租期长短来决定。记者调查发现,虽然“以租代购”很便利,但从购买总车价来看,并不是最划算的。

  对比三种购车模式,“以租代购”支出的总费用是最高的,月租支付的利率甚至比银行的分期付款还要高,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以租代购”的月租利率或可高达20%左右,而一般汽车金融贷款为12%~15%,银行贷款为6.5%~9%左右。只是因租车要求低,对号牌指标、个人信用等没有苛刻要求,因此有一定市场。

  记者从多家车商获悉,“以租代购”的分期租金包含了每年车辆需要缴纳的所有费用,即保险费、年审费等,无需消费者另付。

  “以租代购”:首付1~2万元,3年租期,每月支付租金约3500元,总支出约为14.2万元,租用合同期满,该车产权才可过户

  “只要签了合同,除了还没过户,这辆车就默认是你的了。”只要你上门咨询,大多数做“以租代购”业务的汽车公司都会如是告诉你,并信誓旦旦,“,合同保障。”不过,大家要小心了!近一年来,“以租代购”的负面新闻不断,不一定百分之百靠谱。

  记者留意到,本地市场中,不少经营“以租代购”的车商主打营业项目是汽车美容、维修、车友俱乐部等,“以租代购”却是“增值服务”。这些小车商资金并非雄厚,自身资质各异,鱼龙混杂。大部分主营汽车销售业务的经销商却鲜有“以租代购”业务。行业人士指出,正是因为当前经营“以租代购”的车商,大多背景不明,增加了消费者的购车风险。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表示,“以租代购”不是新玩意,国外早有成功先例,但该模式在中国处于发展普及阶段,缺乏行业准则,没有法律行规约束引导,部分商家利用漏洞牟利,导致屡有消费者被骗等纠纷出现,后续处理也非常麻烦。“车子的所有权在履行完租期合同前是不属于消费者的,需要后期过户,这里面对于消费者来说就存在较大风险。”协会的专家告诉记者,有的私营企业小老板,本身并不会囤积大量新车或二手车,而是通过各种关系渠道与某租赁公司合作,利用租赁公司本身的车源,再向消费者推出“以租代购”业务。其中一方出问题,以租代购的合同就无法执行下去。消费者李方所经历的悲剧正源于此。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给出的案例显示,“以租代购”最常见的是:因车主拖欠租金,租赁公司私自就用备用钥匙将车子开走。从合同来说,租赁公司的理由完全站得住,因为合同车子尚未归车主所有。

  一旦遇到车主未能按时缴纳租金,或不履行合同约定,有的公司就迫不及待地将车收回,在未解约的情况下,将同一款车重新挂出招租。同时车主交齐月租、滞纳金和违约金等高额费用,否则不还车。

  有的公司在合同上并不写明具体租赁车辆的车架号或车牌号,更为常见的是以租代购的车辆来源不明,车辆所有权登记的车主,既不是公司法人,又非公司员工,来源成谜。一旦出事,车辆就变黑车。

  有的公司在租车前未将车辆详细信息告知车主,某车主以极低价格“以租代购”了一辆车,才用了一个月就问题多多,一检查,发现是泡水车,对此,租赁公司却表示概不负责。(记者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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