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20周年。本报记者程丁摄本报1月7日电(记者王郑赫南)今天上午,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联合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国国家赔偿法》实施20周年。全国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出席座谈会强调,要原则,强化保障,在全面推进依国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国家赔偿法贯彻实施。最高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与会领导和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以及有关专家学者代表全面回顾了国家赔偿法实施20年来立法、执法、司法和宣传、研究等各个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加强司法、促进中国建设提出了有益。
王胜俊在讲话中指出,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20年来,国家赔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保障了相关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国家、建设;完善了司法保障制度,使一大批冤假错案的人依法获得了赔偿;形成了制约和监督公运行的倒逼机制,促进了廉洁执法司法;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完善,为国家赔偿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实践充分证明,国家赔偿法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获得社会普遍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好法律。
王胜俊强调,在全面推进依国新的历史起点上,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系列重要讲话,以创新的推进国家赔偿法的贯彻实施,努力促进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障、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要更加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法律规范体系,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和对国家赔偿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要更加注重严格执法、司法,运用思维和方式对待每一起赔偿案件,促进源头治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预防冤假错案,促进国家赔偿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切实人益;要更加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增强人民群众依法意识和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使更多人认识到国家赔偿法具有修复受损的国家公信、树立信心的特殊价值,为国家赔偿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周强在讲话中强调,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全面提升国家赔偿审判能力和水平。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超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眼前利益,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加强对国家赔偿审判的领导和保障。要大力提升国家赔偿工作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国家赔偿工作保障、匡扶、促进国家和建设的重要作用。要始终严格司法、司法,切实赔偿请求人的权益,促进依法行使职权。要及时立案并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同时进一步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确保赔偿金及时到位。要推进国家赔偿审判公开,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案件规则和听证质证程序,确保办案结果体现实体、办案过程符合程序。要推动完善尊重并执行国家赔偿裁决制度,健全完善国家赔偿后依法追偿和追责机制,健全刑事冤错案件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补偿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国家赔偿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整体素质,加强理想教育,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教育引导审判人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廉洁司法。
曹建明在讲话中说,国家赔偿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国家赔偿活动的基本法律,伴随着我国建设和保障事业的发展,不断修改完善。实践充分证明,国家赔偿法是一部充分体现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主义和建设需要的重要法律,也是一部有效保障、约束,人益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法律。
曹建明指出,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20年来,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全面履行赔偿义务和赔偿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积极推动国家赔偿制度发展完善,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作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把保障和约束公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和监督机关,要从全面推进依国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国家赔偿法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检察环节国家赔偿工作。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赔偿,增强保障意识,依法、公平、及时赔偿,保障和促进、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赔偿请求权的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要畅通救济渠道,认真受理和审查刑事赔偿申请,对符合赔偿条件的要应赔尽赔、当赔即赔。要探索建立赔偿告知制度,妥善做好赔偿协商工作,协调做好赔偿决定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的衔接,确保赔偿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要履行国家赔偿监督职责,严格依照法律的监督条件和范围,认真开展赔偿监督工作,依法纠正因赔偿决定不当对赔偿请求人造成二次侵权。要始终严格司法。贯彻落实国家赔偿法,最根本的是要始终做到严格司法,杜绝、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行为的发生。检察机关要带头做到严格规范、平和文明司法,确保检察权始终在轨道上运行。要认真贯彻四中全会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完善对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制度,加强对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从源头上减少国家赔偿案件的发生。
最高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座谈会。部长助理孟庆丰、司法部副部长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专家学者代表应松年在座谈会上发言。全国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全国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白景富、全国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最高副院长陶凯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中央委副秘书长、部部长助理唐朝、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曲淑辉、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明以及专家学者代表孙文彬、杨小军、沈岿、姜明安、尹田、贾庆国出席座谈会。全国常委会、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有关部门负责人,最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代表以及新闻单位的代表共120余人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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