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诉宝鸡市高新十二宝鸡市宝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说明本人陕CYQ528高尔夫牌轿车驾驶人于2014年10月4日与一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勘查后及事故认定后本人于2014年10月5日中午将车开到宝鸡市高新十二宝鸡市宝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进行车辆维修,当时服务顾问赵航南对车辆进行了接车检查,并在接车单上进行了检查情况确认。确认单上显示车辆驾驶座侧后轮正常,车辆内饰正常,车辆驾驶座侧前轮朝车外对应处车辆漆面正常。2014年10月17日服务顾问赵航南给本人打电话说车辆刚修理好,可以提车。本人遂与2014年10月18日下午两点左右去高新十二宝鸡市宝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提车,准备提车时候发现车辆驾驶座侧后轮鼓有擦搓损坏,车辆后排坐垫右侧有一圆形破洞,车辆驾驶座侧前轮朝车外对应处车辆漆面伤。当本人看到这三点时候当即停止了接车检查并跟服务顾问沟通,以及跟经理交涉,经理态度很不好。于是当事人离开了4S店,准备通过其他渠道。另外2013年10月份左右当事人车辆在进车库时候发生刮擦,也是在宝鸡市宝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进行维修,维修完之后车辆右侧引擎盖下沿处同样在维修期间被4S店碰掉漆,当时服务顾问答应首保时候给予修理,在首保时候虽然按照承诺对车辆进行了喷漆,但是当事人回家后才发现喷漆部位被涂了一层灰色的东西,颜色明显跟其他部位不同,该部位漆面至今与其他部位颜色有明显差别。当事人新车是在宝鸡市宝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购买,新车购买后2次维修也是在此修理,但是2次修理过程4S店均对本人车辆造成了新的损坏。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宝鸡市高新十二宝鸡市宝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极度不满。希望一汽大众公司内部能够责任倒查,并对本人车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投诉人 张先生 年10月18日
推荐: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