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滨州市服务业发展局获悉,为做好全省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商务厅在前期开展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启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及其他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信息补录工作。
滨州市各二手车经营主体需尽快到企业所在地县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全市备案截至日期为2018年5月21日,过期不报视同放弃。
备案程序按照《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鲁商字〔2018〕30号)有关内容执行。鲁商字〔2018〕30号文件可通过滨州服务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或咨询县级商务主管部门。
滨州市服务业发展局提醒全市各二手车经营主体要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备案,如不及时备案将会无法在税务部门领取从而影响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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