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铺一电脑城二楼,一个柜台前,两名男子正在挑选货品。“看过电影《风云》的噻,这些设备全部是那边过来的,功能和效果和电影里的一样。”店主热情介绍,他没想到的是,对方是。昨日,重庆晨报记者从九龙坡检察院获悉,刘某因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刘某在石桥铺赛博电脑城做生意好几年了,以前都卖些U盘呀、摄像头之类。自从电影《风云》上演后,他想去进点电影里的、微型摄像机来卖。去年6月,刘某上网发现,有家网站在出售材,刘某就按那个链接提供的银行账号汇款过去,不到3天就收到了设备。
买来设备后,刘某不知道效果如何,他怕卖出去后效果不好,客人来找麻烦,于是将设备拿回家里,让妻子配合“试验”。这些设备放在家里,可随时老婆。
在确信这些设备效果不错后,他决定与这家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随后刘某向这家公司先后购进和微型摄像机几百套。
今年4月28日,两男子来到刘某柜台前问:“有没得机?”“有!”刘某赶紧将好几种机摆上柜台,“这个是车钥匙形的,这个是纽扣形的,都是最新品种。”
“那有没得卖呢?”刘某又将拿了出来:“看嘛,这个是打火机形的,这个是纽扣形的。”当刘某将这些设备都拿出来后,两名男子亮明身份:“我们是江北区。”刘某束手就擒,第二天被刑事。
案发后,刘某的展柜让大开眼界,在里面查获宝马、奔驰、别克等车钥匙形摄像机42个、微型纽扣形摄像机16个、微型钢笔形摄像机29个、微型打火机形摄像机1个,共计88个。
经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上述器材均属于窃照专用器材。刘某交待,器材平均进价80元左右,然后自己加价到100-300元卖出。刘某说最好卖的有两种产品:一是车钥匙形的微型摄像机,二是微型纽扣形摄像机。刘某说,自己曾看见别人卖这些器材赚钱,只知道这些行为是不对的,现在才知道这是违法犯为。
九龙坡检察院审理查明,去年7月以来,被告人刘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擅自向李某某等人销售具有窃音、窃照功能的密拍设备。经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近日以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查获的所有窃照专用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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